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哪些形式

2.6k浏览 帮助26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争议案件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18条规定就是: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哪些形式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6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63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哪些形式
一键咨询
  • 130****5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1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1****62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499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74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
33浏览 2025-03-23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
47浏览 2025-03-20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的形式如下: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3、移送管辖;4、指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0浏览 2025-05-01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管辖有哪些形式 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管辖的原则,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钢总公司迁安矿集体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62号)规定:“外省企业职工在京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江苏省南京市劳动法律法规总结: 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①市属以上国有企业; ②上市股份制企业; ③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为市以上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④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⑵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管辖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案件,其中包括: ①市属集体企业(含集体企业改制后的企业) 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国有企业 ③中方为市以下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④外地企业驻宁分支机构 ⑤区属及以下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 ⑶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⑷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20]1号)第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双方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在本省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依法设有分支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等)的,按照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工资报酬支付地或实际工作岗位地等。”
392浏览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呢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的形式如下: 1、地域管辖; 2、级别管辖; 3、移送管辖; 4、指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4浏览 2024-09-13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包含哪些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包含哪些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管辖有哪些形式 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管辖的原则,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钢总公司迁安矿集体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62号)规定:“外省企业职工在京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江苏省南京市劳动法律法规总结: 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①市属以上国有企业; ②上市股份制企业; ③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为市以上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④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⑵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管辖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案件,其中包括: ①市属集体企业(含集体企业改制后的企业) 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国有企业 ③中方为市以下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④外地企业驻宁分支机构 ⑤区属及以下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 ⑶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⑷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20]1号)第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双方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在本省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依法设有分支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等)的,按照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工资报酬支付地或实际工作岗位地等。”
395浏览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什么形式呢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的形式如下: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3、移送管辖;4、指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6浏览 2024-09-26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包括哪些形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管辖有哪些形式 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管辖的原则,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钢总公司迁安矿集体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62号)规定:“外省企业职工在京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江苏省南京市劳动法律法规总结: 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①市属以上国有企业; ②上市股份制企业; ③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为市以上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④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⑵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管辖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案件,其中包括: ①市属集体企业(含集体企业改制后的企业) 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国有企业 ③中方为市以下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④外地企业驻宁分支机构 ⑤区属及以下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 ⑶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⑷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20]1号)第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双方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在本省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依法设有分支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等)的,按照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工资报酬支付地或实际工作岗位地等。”
428浏览
北京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上海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广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深圳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成都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重庆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杭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西安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武汉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苏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郑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南京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天津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长沙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东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宁波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佛山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合肥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青岛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昆明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沈阳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济南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无锡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厦门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福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温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大连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贵阳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南宁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石家庄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太原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南昌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哈尔滨解除收养关系起诉书代写律师
展开全部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33****3354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51****8919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1****3512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