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
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
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
法律效力。
主动的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另一半。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