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人员
自首和退赃一起应从轻或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犯罪人员
受贿数额
量刑标准,应有人
民法院根据其数额和具体情节
量刑判定。
贪污受贿的
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应重处罚。其中有自首、积极退还
赃款、有
立功表现的还可以
从轻处罚或减
轻罪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
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