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
离婚的方式有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
抚养和
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
登记离婚领取
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离婚,由进行判决。
(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协议离婚,但是操作障碍较多,办理难度较大。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一起到民政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由于被
羁押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办公”,或者由狱警押陪至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方式是很难实现的。
(二)通过
诉讼方式与
服刑人员离婚显然更加易于操作。
1.案件
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被羁押人员的配偶对被羁押人员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因此,与被羁押人员离婚时,应当向原告住所地离婚。
2.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
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