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酒驾肇事谁来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然后再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才能确定双方的责任。
当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定责,以责论处。因此当一方
当事人提出
损害赔偿的要求时,如果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也负有相应的责任时,对方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当事人按其在事故中的责任,
赔偿自己所受到的
经济损失的要求。
交通事故造成
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
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
补助金、
医疗费、
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
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二、
交通事故处理不适用双方协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
报警:
(一)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
管制的或者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