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
房屋所有权、
抵押权、地役权等其他登记的注销都作了规定,却未对
预告登记的注销作出规定。
只对预告登记的失效作出了规定,即“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
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在预告登记自动失效前,因债权消灭,预告登记
当事人应当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债权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买受人在
购房且办理了预告登记后又与出卖人解除
买卖合同,债权即消灭。债权消灭了,预告登记因失去基础
法律关系而失效,当事人应该办理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因为预告登记不仅保护所登记请求权,同时也限制了所有权人对不动产的处分,债权消灭后,不及时注销预告登记会影响到
不动产权利人正常行使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