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性无能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即可
提出离婚,双方
协商一致的共同到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
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离婚。根据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的,
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
离婚诉讼。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