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
医疗事故责任是
过错责任,
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
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
(三)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那么,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如下几种:
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
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
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