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
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
协议离婚,一是
诉讼离婚。调解是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
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
当事人和好,原告
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
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
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
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
诉讼程序。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