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首付,若仅登记一方个人名字的,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一方的
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对于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
2、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
还贷,尽管
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
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