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一至初三为春节
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
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
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
工资的300%另行支付
加班工资。除夕、初四至初六的四天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
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
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
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