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
贷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汽
车贷款也随之增加。个人汽车贷款,是指
贷款人向个人
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1、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2)具有有效
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
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4)个人信用良好;
(5)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1)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情况;
(2)
贷款担保情况;
(3)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4)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
3、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2)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信用状况证明;
(3)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4)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
担保情况;
(5)贷款
催收记录;
(6)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
4、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