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存在很多
分居多年,已经好多年联系不上对方,或者一方外出打工,长时间没有跟家里人联系,导致完全不清楚对方现在人在哪里的情况。
那如果出现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应该怎么
离婚呢?
首先,需要分成以下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
1、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
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
法院起诉离婚婚姻当事人一方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做法如下: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
立案。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
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
证据,进一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4、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
诉讼的法律后果。国内案件的
公告期限为60日,涉外案件6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3、应该去哪起诉呢?
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但如果是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失踪后,再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时候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就会更清晰,当然也可以直接
起诉离婚,即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