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
土地确权相关
纠纷属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
管辖。
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
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