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您关于犯罪判了六年能减几年,我家公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最近因为涉及洗钱被公安机关拘留了,案子也开庭了被判六年了因为他身体不好的,我不知道她能不能在里面度过六年,所以我相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无论减刑几次,最终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