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不构成
信用卡诈骗,但构成侵占。如果
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将构成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