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的认定如下:明知自己应履行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一般是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
收养人不履行
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
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
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