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关于挂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

1.5k浏览 帮助1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一、挂名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显名股东直接参加股东会相关决议;
二、挂名股东不分取红利,个别情况有收一定的借名费。 显名股东参与公司分红; .
三、挂名股东,无实际上的出资行为,挂名,往往是规避目前法律.上禁止性规定。显名股东,有实际出资,即便是与隐名股东存在协议约定,但不排除显名股东之身份;
四、挂名股东,退股权难以操作,因无实际出资行为,如要求退股,除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约定外,即便是有工商登记或名册记载,如不能提供其实际出资证名,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反证,法院也难以支持。显名股东,无论是在形式上抑或实体上,与其他股东一样享有转股或退股的权利,当然有另外规定除外。
五、挂名股东,法律上暂无正名,一旦发生争议,挂名股东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境地。显名股东,虽然也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实践中已在积极探索,公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已为显名股东在实务中发生争议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公司法的下次修订,也必定会完善。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挂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32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13人选择咨询律师
34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关于挂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
一键咨询
  • 145****3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78****641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53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211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显名股东跟隐名股东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新旧股东都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债务承担责任,新旧股东均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作为法律拟定主体,有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利,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股权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物,由原持有主体向新持有主体进行流转,通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没有影响,公司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权债务,新旧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禁止滥用股东权利及法人人格否定 1、《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法》第六十三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 (二)公司解散时未缴纳出资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373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7****1582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1****4419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7****7057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