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
证据证明自己
被辞退:
离职证明;在离职原因写上“辞退”的工作交接单;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负责人通话的录音;明确表达辞退劳动者意思的短信、邮件、微信消息;其他。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劳动者按
劳动合同约定办结工作交接后出具工作交接单。劳动者证明自己被辞退属于
解除劳动关系的
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时由劳动者承担
举证责任。但辞退证明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
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