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当事人可以通过当事人就读学校的地址,进而查到对应的学校名称:
1,只要当事人的孩子户口是随迁至学校的,户口本上的地址,就是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址;
2,当事人可以通
过户口本上的地址查学校的对应名称;
3,或者打电话确认孩子是否在具体学校就读。
一,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
身份证明;
3,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
结婚、
离婚、
收养、死亡等;
4,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
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户口本的使用:
1、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
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
法律效力,是户口
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
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