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
1、
劳动者因被
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2、在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
3、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