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但需要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才行。
2、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的;
3、婚姻
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4、
结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自主把握)。
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丧偶)。双方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扩展资料:
结婚证领取要求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
重婚罪。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