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恶意透支型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
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恶意
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后超过6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如果持卡人进行恶意透支,没有想过要归还
信用卡上的钱,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我国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