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购公司,主要处理三种税:
1、
个人所得税处理。股被收购的
股权所有者为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或
合伙企业时,被收购股权所对应的股东应确认
股权转让收益(损失)。
2、股权收购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3、
印花税处理。被收购方需要按照
股权转让合同金额的0.5‰贴花,缴纳印花税。收购方,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新增的部分按照0.5‰税率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
法规定预扣或者代
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