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登记并不要求一定得预约,且通常是不用预约的。但是具体是否要预约还需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决定,由
民政局婚姻登记的根据其业务量决定。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的较少,应该不用预约。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