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当面
催收。 上门当面催收与电话催收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样,不再赘述。值得一提的是,派什么样的人员前去面谈,该人员有多大的决定权限都应该考虑清楚。另外,在当面催收过程中应尽量向对方索要对
债务的确认函或要求其提供书面付款计划,即便不能即时结清欠付款项,也为日后进入法律程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而且,确认函或书面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债务催收手段的越来越严厉,双方态度的越来越强硬,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对方书面确认的文件了。
发
催款函催收。 当前述两种方法不能起到任何效果时,则应通过发催款函的方式催
收债务,这样比较正式,意在清楚地向对方表明,要求其按期付款。函件内容依据与对方的关系及实际履约情况或委婉或严厉,掌握好用词的语气和力度。例如特别注意友好关系的延续,不想伤和气,则第一次发函尽量通过请款的方式,表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履约情况、应付款事项等,并不要提及
违约金;首次发函无果后可再次发函,态度可略强硬一些,明确告知对方应付款时间以及未按期付款的
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