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1、通知义务。即
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
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
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
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
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
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根据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