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进行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
2、而在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时,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应记载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票据种类、主要记载事项拒绝承兑、拒绝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拒绝承兑、拒绝付款的时间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在持票人通过票据交换所进行提示、并由承兑人或者付款人的
代理银行代理承兑或代理付款时,应由相应的代理付款银行出具退票理由书,退票理由书与拒绝证书具有同一法律效力此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包括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
死亡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有关的司法文书和处罚决定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时的有关司法文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等都具有拒绝证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