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势力
犯罪可以
减刑,减刑需要满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在我国被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宣告
缓刑的罪犯,不适用减刑。
二、法律依据:
1、《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
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
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2、《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