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拖欠年终奖,职工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
经济补偿。
2、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职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用人单位
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要求
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