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境检查的;
(二)被判处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
刑事案件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
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