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
物权的区别在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3、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法律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特别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若干限制,而对物权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时,知识产权必须让位于物权;
4、保护期限不同,物权的保护期限与其自然寿命竞合,而知识产权则有明确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权利归于消灭;
5、价值的规定性不同,物权取决于人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取决于时常的需要和人们对它的利用;
6、物权效力具有优先性和追及性,知识产权不具有。优先性是指在同一物上,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当几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权利优先于后设立的权利所谓追及性是指不管物权客体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可追及到该物并将之取回;
7、保护方法上,物权可以采取
恢复原状和返还原物,而知识产权不可以采取这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