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权转让中,
债务人对原
债权人行使的
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
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
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二、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
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
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