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和
转继承:
1、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
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
宣告死亡,其应
继承份额转由他的
法定继承人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
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
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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