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债务人借钱不还,
债权人没有
借条的能够通过
当事人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
证人证言等
证据证明
借贷关系的存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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