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好,不要交,这个就是套路贷,“套路”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可能表现为所列“套路”的一种或几种,也可能表现为一些新的形式。特别是为了逃避打击、继续攫取不法利益,各种“套路”也在不断转型变化、花样翻新
二、无论
行为人采用了何种“套路”、多少“套路”,其目的仍在于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
非法占有之实,所以
司法机关在甄别判断时,还是要围绕
债权债务的
虚假性这个关键要素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
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