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段时间开车去外地有些事情,可是回来以后没多久就发现,自己在外面居然有好多超速和闯红灯的违章,他那辆破车最多开60迈,上面记录居然说超速时候的记录是100迈,而且朋友开车从来很稳根本不会出现闯红灯的行为,所以觉得就这样被罚了,感觉很冤枉,刚从一位朋友那里知道这种情况可以行政复议,可是已经超期限了,想问下申请行政复议超出期限怎么办?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要想在超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后提出行政复议,可以从这两方面入手 1、能证明你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到现在没有超出复议申请期限。主要从行政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已送达的情况下。 2、可以看看有没有中止时效的事由,有的话,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