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不用坐牢。民事
欺诈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是
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承担
民事责任。民事欺诈主要是指
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
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