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遗产没有
继承权。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2、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
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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