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
损害赔偿可以反诉,反诉也应当符合
起诉条件。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
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
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反诉是被告的一项
诉讼权利。
人身损害和
财产损害案件
向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
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
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一、被告主张
违约金是否需要反诉
可以反诉,但不是必须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三条按
撤诉处理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
缺席判决。
二、追究
违约责任是否需要反诉
追究违约责任反诉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相关条件需要满足:首先要满足本诉的基本条件;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
诉讼程序;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