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
民法典》规定
丧葬费不可以作为
遗产分割继承。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
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
工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
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
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