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其住处或者
侦查机关指定的
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被监视居住者。
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
犯罪嫌疑人是
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
律师会见时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拘留后,委托辩护律师后,就可以要求会见嫌疑人,会见嫌疑人时,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