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国内
房产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执行分割时,外国法院应当向有
管辖权的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
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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