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
离婚协议,
当事人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
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
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
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