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诫后不会再
拘留。训诫在不同法律适用中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在
诉讼法、行政法中,训诫是一种较轻的
强制措施。 它是指人
民法院对妨害
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适用训诫的对象是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规则是
法院开庭时所有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的纪律和秩序,它是
开庭审理进行的保障。不满十四岁违反
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二、在
刑法中,训诫是一种教育方法。 它是人民法院对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
判刑的人,以口头的方式对其当庭公开进行谴责的教育方法。训诫的适用对象与
赔偿损失相同,只是它
处罚的内容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1964年1月18日在《关于训诫的批复》中指出:人民法院对于情节轻微的
犯罪分子,认为不需要判处
刑罚,而应予以裁判的,应当用口头的方式进行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