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
撞人后被扣,五日内交警会通知
当事人提车。交通事故的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后,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提车,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
机动车、
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
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
管辖范围予以
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
收集证据。
3、
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
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
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
责任人予以
警告、罚款、吊扣、
吊销驾驶证或
拘留的处罚。
5、
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
经济损失的
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
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
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
逾期未领取产生的
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