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父母所欠的
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由的财产进行偿还,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不受法律约束,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如果你
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有义务进行偿还
债务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偿还债务子女就
个人财产不承担债务父母对剩余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就是
债权人可以叫父亲或者母亲偿还所有剩余债务理由: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
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
共同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说你父母故意把财产转移,为了是不想还债务,这个也有可能。财产可以认为是你们赠与孩子的,对于你们自己是不能随便为了自己的利益动用的。但是,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可能会认为你们故意隐匿财产,或者故意无偿转让财产,其他人主张撤销的。不会这么简单,如果你们夫妻对外欠债,在查实你们无钱可供执行,而你未成年子女却有很多存款,极有可能认定你们夫妻
恶意转移财产的。除承担
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