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
3.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
137****8485
131****3565
183****4923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