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
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
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
营业执照无配套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