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为前置许可,主管部门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办理名称变更前需先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审批,依你所描述应该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所以主管部门是人社局。在办理变更申请时,先到人社局进行变更审批,变更审批通过后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凭变更后的办学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名称变更,变更完成后工商局除了要换发新的
营业执照外,还随同出具有准予变更通知书,部分工商局在发照时并没有按工作流程要求打印发放给领取人签收准予变更通知书。没有签收的,可以要求工商窗口补发准予变更通知书。持准予变更通知书和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到公安局刻章窗口刻章,然后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变更手续。所以执照领取人请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发照窗口申请查询打印补发。遇到胥吏阻扰的,找工商局注册科科长解决。